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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阅读次数: 来源:   教学运行中心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请学院认真审核各年级学生的成绩,做好2022-2023学年的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进入成绩管理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结果处理界面,查询被预警学生信息。单条选中被预警学生记录,点击学籍预警处理详情(左上角),可查看学生2022-2023学年不及格课程详情。学年未通过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复核无误的,给予学业警告。

二、下发学业警告通知单

学院向被警告学生下达《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附件1),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原件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复印件由学院与学生本人各留一份休学的学生,由学院向其发送电子版通知单,学生线下打印签字后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成电子版,再发送给学院。

三、学业警告学生的处理

获一次学业警告的学生,作试读处理;获两次学业警告的学生,劝其退学;获三次学业警告的学生无条件退学,学院填报《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附件2),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业警告学生情况,于108日前,提交《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附件1《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3至教学运行中心

五、降级相关事宜

获学业警告的学生申请降级的,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填写《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附件4),至教学运行中心办理。于教学周第6周(1013日前)办理降级手续的,可申请选修本学期课程(已完成教学进度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除外),超过上述时间办理的,不予选修本学期课程。

下学期课程可在本学期末补选(详见教务处学期末的选课通知)。本学期在修课程根据办理降级手续日期时的课程考核完成情况,做相应的保留或删除处理。

、其他事项

学院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学生学业警告档案(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做好相关沟通过程记录,与警告通知单等相关材料一并放入学生学业警告档案。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

2.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

3.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

4.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教务处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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