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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学生返校后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4-16   阅读次数: 来源:  

江南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返校后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师生返校时间的通知》(应急10号)的安排,我校本科学生将于2020420日起分批返校。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6号)、关于印发《高校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常见问题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57号)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通知》(20204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公布江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南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版)(学生版)以及《江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师生正式返校后本科教学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历的调整

因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线上教学起始时间为2020224日,比原校历安排推迟一周,同时考虑部分实践教学环节未开展线上教学,为满足课程教学的需要,对原校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学期校历详见附件。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增加第0周:2020217—23日,为线上教学准备周;

2、第一教学周:2020224—31日,本科生上课时间为2020224日(线上教学开始时间);

3、本科生报到时间:420日起分批返校报到,其中56—58日线上教学暂停(如果返校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4、增加机动周:2020615—21日,安排补课;

5、短 学 期:202076726日;

6、取消原校历安排的运动会(2020417—18日);

7、暑假时间:2020727—96日(六周);

8、周六根据需要安排教学任务。

二、教学工作的衔接

1、教学方式转换

时间:2020511日(调整后校历第12教学周)开始转换课程教学方式,可以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同时有组织地进行分散式实验教学;对修读人数较多的课程(教学班达到两个行政班及以上)当采用集中授课方式时,可以分班同步教学。

教学进度:已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按课程教学进度组织教学,原则上按课程教学日历安排在规定时间完成教学任务,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及理论课包含的实验教学内容等)可根据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调整教学进度,需要调整教学时间的教务处协同相关学院安排。

注意问题:学生返校后前两周为过渡期,建议主要采用线上教学方式,两周后根据疫情发展势态评估是否开展常态化教学(集中授课);部分修读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任课教师认为线上教学可以满足教学需要的其他课程,本学期可全部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对个别不具备线上上课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应予妥善安排;采用集中授课方式时请提醒任课教师及学生注意自我防护,对因疫情暂不能参加集中授课的学生,任课教师需有预备方案,可以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微信以及QQ上传课件、布置作业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保证每位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全英文专业留学生返校之前采用线上教学。

2、课程调整

集中补课:利用周六、周日及机动教学周集中安排,所补课程为线上教学未开展的实验课程,或已开展线上教学但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确需补课的相关课程;如果部分课程仍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可利用短学期,交叉安排补课;对部分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可延期到下学年进行。

调课:1)承担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在2020413—19日期间,将本单位承担的本学期所有课程请任课教师进一步核对,根据校历(调整后)及教学内容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课程调整(尤其是补课),对需要调课的课程任课教师需提出课程调整需要的学时,学院汇总后初步确定调课方案;(2)优先满足基础化学实验课、金工实习课以及大学物理实验课等公共实验(实践)课程;(3)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课程调整时间安排:420日化工学院,421日机械工程学院,422日物联网学院,423日理学院,424日食品学院及生物工程学院,425日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及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426日医学院及药学院,427日设计学院及环土学院,428日人文学院及外语学院,429日法学院及商学院,430日马院、体育部及其他教学单位;51—56日教务处提供新的课程表,供教学使用。

3、课程考核

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安排,课程考核方式不变;对考试课程的命题(ABC三套)及考查课程的考核内容,应考虑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方式的变化以及教学内容学生的掌握情况;课程考核成绩计算方式满足教学大纲要求;课程考核时间参照惯例执行;对因疫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根据学生申请可以办理缓考。

4、集中实践及体育课程

1)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院根据提前做好的预案,在充分与校外单位沟通基础上,满足疫情防护需要条件下,学生正式返校后可以组织实施;如果条件不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仍可利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江苏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http://jsxngx.seu.edu.cn)等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对因疫情不能参加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学院根据预案采用个案处理,无法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允许退课,参加下一学年教学活动。

2)体育课程。体育部统筹调整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与学生锻炼活动计划,合理制定体育教学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体育教学改革,聚焦“教会、勤练、常赛”目标,注重“教健康知识、传运动技能、练身体素质、育品德意识”,不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组织形式,帮助学生通过体育锻炼“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通过有计划的安排学生锻炼活动计划、调整和优化体育课程教学内容,学生返校后根据校历(调整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学生允许退课,下一学年重新选课参加教学活动。

3)体育达标测试。体育部提供未达标2020届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及各相关学院,学生返校后体育部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体育达标测试,保证未达标应届毕业生均有机会参加测试。请未达标学生关注教务处及体育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提醒服务。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研究与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抽盲及论文提交等环节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江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指导意见》 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教务及学籍管理

1、课程补考。校管课程补考时间为58—10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课程补考时间517日前完成,由相关学院安排。补考期间提醒监考教师及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对因疫情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补考者,提醒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计并报教务处备案,学校讨论后另行安排补考。

2、报到注册。学院负责通知本科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前摸排,并提醒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其注册由教务处统一按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注册)处理,具体安排请关注教务处通知。

3、学籍处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转专业等工作将在学生返校后进行,请关注教务处及学院的通知。需要复学、基地班分流及上学期参加海外交流交换的学生,且已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尚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待返校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网上),学院集中到教务处办理。

5、补选(退)课。辅修专业、退改补选、重修等工作将在学生返校后进行,届时请关注教务处及学院的有关通知,学生返校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网上),由学院集中到教务处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本通知安排提前做好本科教学预案,确保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有序进行。

2、课程调整后,各学院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通知到学生,按调整后的教学安排及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化请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学过程中疫情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正常教学及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注:若疫情情况有变,将另行通知。

附件:江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校历(调整版)

 

教务处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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