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5〕27号)精神,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设岗、申报、聘任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研究生助教岗位严格遵循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原则进行设置与管理。
二、岗位设置申报与审核
(一)仅限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可申请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其他课程原则上不予设岗。
(二)申请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其主讲教师须具备五年及以上高校教龄。
(三)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开展岗位申报、内部审核工作,按要求填报《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
(四)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报请学校审批后,发布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清单。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研究生助教主要承担本科生课程答疑、作业批改、课堂讨论组织等辅助教学工作,严禁替代主讲教师开展课堂授课、试卷批阅等核心教学工作。
(二)研究生助教须服从主讲教师统一安排与指导,结合课程特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讲教师授课(含线上授课)期间,助教须随堂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 1 次;每周累计答疑时长不少于4课时,答疑时间、地点、形式须提前公布;每周至少完成1次所在教学班作业批改工作。
(三)单个助教岗位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8课时,总周数不得超出对应课程教学周数,且最高不超过16周。
(四)研究生助教须如实填写学校统一发放的《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过程记录册》,每周按时提交主讲教师查阅,该记录册作为研究生助教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已获得我校推免硕士资格、拟录取的本校应届大四本科生亦可申报。
2.申请人学业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助教岗位各项工作。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人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向设岗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仅限申报1个助教岗位,多岗申报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三)岗位聘任
各设岗学院自主组织面试、综合考核等招聘工作,对有助教履职经验、上一周期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予以优先聘任。课程相关本科生所在学院须积极配合聘任工作。
各设岗学院填报《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拟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经学校审核批准并公布聘任名单后,设岗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附件6)。
五、管理与考核
(一)岗前培训
所有受聘研究生助教上岗前,必须完成教师发展中心及设岗学院组织的两级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助教上岗资格。
(二)考核与评优
设岗学院须在学期末组织主讲教师,围绕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开展综合考核,并同步组织“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具体考核及评优工作另行通知。
(三)岗位解聘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助教,设岗学院可中止聘任,并报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六、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统一标准按时核发。
七、时间安排
6月26日前:各设岗学院组织助教岗位设置申报和审核,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jiangnan.edu.cn。
7月1日前: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发布岗位设置信息。
7月2--7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含推免生)填写附件4,向意向设岗学院提交岗位申请。
7月8--10日:各设岗学院组织面试与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任人员,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同步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7月14日前: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聘任结果。
7月16日前:受聘人员与设岗学院签订《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附件6)。
附件:1.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计划表
2.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
3.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
4.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5.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拟聘任结果汇总表
6.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
本科生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