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13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强化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材料完整性。
二、学院应按照《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工作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等不端行为,应取消相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学院应抽取本学院各专业不低于3%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重大修改,并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请各学院于5月24日(星期五)16:00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名单报教务处(具体名单信息样式见附件1),电子稿发邮箱:sjk@jiangnan.edu.cn。并于6月5日(星期三)前将盲审成绩(样式表格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学院应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五、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学院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获“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20%以内)。
六、学院应在6月13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填报工作。
七、学院应在毕业答辩结束后3天内,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并报教务处。学院应将被确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送校档案馆归档。
八、学院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