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章“申请条件”要求的本科学生,按所符合的转专业类型提出申请,专业类别划分见附件一。
二、工作程序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专业责任教授和教学秘书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出学生的申请资格与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确定补修课程等工作。
(一)第一类转专业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4月26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当年各专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学院应根据各个专业的办学条件(有实验课程的专业要特别注意实验室的承载能力)提出接收计划,填写《第一类转专业接收计划确认表》(附件二)报教务处。4月30日前,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并予以公布。
2、学生申请。5月10日前,学生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三),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
3、资格审核。5月15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第一类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附件四),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拟接收学院。
4、学院考核。5月31日前,拟接收学院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将《第一类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五)和拟接收学生的《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5、学校审批。6月中旬,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二)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工作程序
6月10日起,受理第二、三、四类转专业申请,满足条件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6月27日、28日,《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本人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审核。
7月5日前,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9月9日至9月12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和成绩单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转专业通知单,然后至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课程替换及学分认定、确定补修课程等手续(所需表格见附件六、七、八),填好后在开学两周内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2、转专业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应降级学习;学生也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
3、学生在调整课表时,体育课程需要变动的,须本人到体育部重新确认编班和上课时间。
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5、需要调换宿舍的同学在下学期开学1周内持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北区梅园公寓5号楼103)办理手续。
6、其它未尽事宜按《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认真做好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