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在籍本科学生,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有意愿填报的,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二、补录信息
补录信息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补录信息过程中可进一步核对本人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以及学籍状态等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补录信息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6日,该时间段内未补录相关信息者视为放弃。
四、补录方式
学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本人e江南账号,通过“个人信息”应用(见下图)核准本人信息,填写父母监护人信息。若核准信息(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籍状态)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5197902。若遇系统问题请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327320。
五、工作要求
1、本项工作事关学生及其父母监护人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务必将本通知告知所有本科学生,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应确保所填写的父母监护人信息准确,学校将按学生所填信息上报;
3、注意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学生应尽量使用本人电脑登录填报,提交后应及时退出系统。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