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工管1502班巩×(学号1****15230)在2017年 8月 29日进行的《高等数学Ⅱ(2)》课程补考考试中,考场记录: 16:50发现本考场内一名考生巩×携带手机并抄袭手机中关于本场考试的答案 ,特此通告。
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学校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7年9月7日
上一条:江南大学2017-2018-1学期考试违纪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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