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确保2016届本科生毕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6年6月12-14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第一批);
(二)2016年6月16日前,第一批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第二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由学院按照相关通知自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答辩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需严格按《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