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资格审核,申请转入学院考核,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学校现批准位佳颖等124位同学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9月4日—8日),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转专业通知单,然后至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和确定补退选课程等手续。
注意事项:
1.本名单公布后,因本学期(含本学期课程的补考、缓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含违纪事实清楚,正在走处分流程的),或者有超过学校规定时间未注册等应予退学情形的学生,将失去转专业资格,不予转专业。
2.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3.课程替换及学分认定手续需在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4.学生在调整课表时,体育课程需要变动的,须本人到体育部重新确认编班和上课时间。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6.需要调换宿舍的同学在开学1周内持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北区梅园公寓1号楼103)办理手续。
附件: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