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章“申请条件”要求的本科学生,按所符合的转专业类型提出申请,专业类别划分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工作时间节点
本学期第一、二、三、四类转专业同时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公布方案
5月17日,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和接收计划。
2.学生申请
5月22日前,学生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学业成绩单以及申请学院要求的材料(第一类转专业请查看各学院考核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应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
3.资格审核
5月23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填写《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附件3),连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复审后,于5月24日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拟接收学院。
4.学院考核
5月31日前,拟接收学院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将《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4)和拟接收学生的《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学院应明确告知学生转入后是否降级学习,学生无异议后在学生的《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中明确写明是否降级和学生转入班级。
5.学校审批
6月中上旬,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6.第二、三、四类转专业超出上述时间后,以下两种情况仍可获有条件受理:
(1)竞赛获奖结果在5月24日——7月7日之间公布的,符合第二类转专业类型条件的,可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参军退伍学生可在复学2周内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后续相关手续
下学期开学,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至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单,然后至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在开学两周内办理课程替换、补退选课程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被转入学院接收后,不再受理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申请;
2.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应降级学习,学生也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
4.学生在调整课表时,体育课程需要变动的,应向体育部重新确认编班和上课时间;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6.需要调换宿舍的同学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持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北区梅园公寓5号楼103)办理手续;
7.其它未尽事宜按《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认真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王勇、邱丽玲
联系电话:85197902(97902)
附件:1.2023年转专业工作专业类别划分
2.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
4.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
教 务 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