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阅读次数: 来源:sjk   sjk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有关要求,20247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学院教师积极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项目组应及时与相关企业沟通,咨询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等,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阶段

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上传申报系统。上传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评审,企业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二)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合作协议。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审查。项目立项结果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三)学校合同用章申请流程

合作协议先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在e江南-网上办事大厅-合同用章审批模块中申请加盖学校合同用章。

注意:合作协议盖章审批需要时间,请各位申报人提前办理,以免耽误申请及系统上传。

三、项目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精神,本通知发布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本通知发布后,根据新发布的项目指南开展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可从所在省份高校报送的已结题项目中,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 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 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4. 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5. 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附件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高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联系人:周丽萍、邱丽玲   联系电话:8591356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

        征集2024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 高校申报书模板

3. 合作协议模板

4. 项目流程图    

    

20247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闭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180003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方式:0510-85913551

电子邮件:jwch@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