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章“申请条件”要求的本科学生,按所符合的转专业类型提出申请,专业类别划分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专业责任教授和教学秘书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出学生的申请资格与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确定补修课程等工作。
(一)工作时间节点
本学期第一、二、三、四类转专业同时开展,第一类转专业采用教务系统线上流程办理,第二、三、四类转专业仍采用线下流程办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
4月19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第一类转专业各专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学院应根据各个专业的办学条件(有实验课程的专业要考虑实验室的承载能力,特别是有化工类实验的专业)提出接收计划,填写《第一类转专业接收计划确认表》(附件2)报教务处。4月24日前,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并予以公布。
2.学院设置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
4月26日前,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学生申请
4月30日上午8点-5月8日下午17点,第一类转专业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请学院考核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学生需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将申请表、学业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
根据《江南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3〕40号)规定,2023级预科转本科学生可按照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文件规定申请转专业。
4.资格审核
5月10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填写《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附件4),连同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复审后,于5月14日将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拟接收学院。
5.学院考核
5月22日前,拟接收学院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将《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5)报教务处。学院应明确告知学生转入后是否降级学习,学生无异议后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转入学院审核。
6.学校审批
5月下旬,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主管校长审批。
7.学院指定转入班级
转专业审批流程结束后,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指定转入班级。
8.公示发文
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9.第二、三、四类转专业超出上述时间后,以下两种情况仍可获有条件受理:
(1)竞赛获奖结果在5月9日——7月12日之间公布的,符合第二类转专业类型条件的,可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参军退伍学生可在复学2周内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后续相关手续
下学期开学初,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教务系统查看转专业通知,然后至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在开学两周内办理课程替换、补退选课程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被转入学院接收后,不再受理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申请;
2.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4.其它未尽事宜按《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5.上述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认真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杨燕萍、黄晔
联系电话:85197902(97902)
附件:1.2024年转专业工作专业类别划分
2.第一类转专业接收计划确认表
3.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
5.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
6.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
教 务 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