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为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0年11月30日前,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公布工作计划,同时公布备选课题;
(二)2020年12月14日前,学生选题及选题汇总;
(三)2021年1月11日前,下达任务书;
(四)2021年3月15日前,开题报告撰写和审核;
(五)2021年5月24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并交指导教师评阅;
(六)2021年5月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阅;
(七)2021年6月07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八)2021年6月08-10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九)2021年6月11日前,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十)2021年7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与动员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动员工作,组织专题讲座,使师生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并公布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培育工作。
(二)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水平。
1.严把选题关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比例,满足本专业的相关要求。选题深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相适应,较好地反映时代要求,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工作量及难易程度适中,有明确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2)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多位师生共同参与的,应设立团队型课题。团队课题应下设子课题,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设计作品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团队设总的指导教师1名,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进入答辩环节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
2.强化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实验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不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理工科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论文不能超过5篇,文科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论文不能超过8篇。鼓励跨专业联合指导。指导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严谨治学。
(2)指导教师每年应更新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应仔细斟酌、拟定恰当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名称,课题名称拟定后不得随意更改。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学院审核后下达给学生。
(3)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并认真审阅,根据需要指定翻译资料、批改译文。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等,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认真开展答辩预审,提出明确的审阅意见。答辩后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并指导学生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
3.严格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严格按《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执行。答辩过程中答辩人的指导教师须全程回避。
三、其他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校级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评审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学院保存,其中被确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送校档案馆归档。各学院按专业长期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可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电子文本存档应与纸质文本存档要求一致。
(四)《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
(五)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继续使用“江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学院,请做好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
(六)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2021年将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文本检测系统”,以加强学校的学术道德和教风学风建设。
(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将继续推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制度,各相关专业应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重大修改,并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联系人:卫建金 周丽萍 电话:85913561(13561)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