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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 来源:教务处   教务处

 

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和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选1次,推荐范围为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各申报项目应立足建设基础和特色,结合国家重大战略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一流专业建设、“四新”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专业/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教学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有机融合专业思政、课程思政要素,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标志性成果显著

3、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教学成果完成时间应早于2018年12月,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012月底

4、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行业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5、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

申报限额

1、每个单位申报数量1-2个,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获得2017年、2019年校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择优推荐申报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3、为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本次预申报的教学成果如未能列入推荐省厅名单,将择优认定为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不低于二等奖);推荐至省厅但未能获奖项目,将认定为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不低于一等奖)。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凝练成果3月26日中午12点前,提交汇总表、申报表、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字)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材料电子版(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佐证材料,汇总成一个pdf),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jxk@jiangnan.edu.cn,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具体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陈路、陆文婧,联系电话:85913563。

 

 

附件(参照2017年省教学成果奖):

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成果汇总表

2.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教学成果报告封面格式

4.教学成果附件材料封面格式

 

 

教务处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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