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0〕3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2018年502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包括已推荐为国家级、省级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4月17日(周三)至5月19日(周日)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组需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附件2)
(1)项目结题验收表;
(2)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3)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
(4)项目成果精粹(3000字左右,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社科调研报告、设计图纸、模型、样品、装置、软件、论文、专利、获奖、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应注明“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5)成果佐证材料(扫描或原始的PDF版,不超过50M);
2.《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其中“财务处审核意见”由教务处统一送审,无需个人填写。
三、验收流程
1.材料申报。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各项目组登录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点击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学资源”栏目里的“大学生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或直接点击链接http://202.195.144.174/dxscx/进入),完成网上项目结题材料申报工作。必须将项目结题书Word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不超过50M)以附件形式上传。
2.项目验收。各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后,由学院组织项目验收,采取材料审阅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网上结题验收工作简要流程为: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并上传结题材料→指导教师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学院管理员分配答辩小组和结题答辩录入员→答辩专家填写答辩意见→学院管理员录入答辩成绩(答辩录入员录入答辩记录)→学院管理员提交项目结题结论。网上结题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周日)。
3.材料报送。项目结题验收后,由学院负责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绩汇总表》(附件4)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统一于5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稿和项目验收结题材料(附件2)(Word文档中“指导教师意见”、“验收专家组意见”和“学院意见”栏内的内容,以及相应签名处及日期须补充完整,PDF版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50M)的电子文档一起压缩打包并以“学院名称+结题项目数”命名后发至sjk@jiangnan.edu.cn。
四、验收结论
1.结题验收结论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项目终止五档进行评价。建议学院给予优秀的项目数不超过当年获批校级一般项目总数的20%,良好的项目数不超过当年获批校级一般项目总数的30%。
2.项目能够完成预期成果且有较好创新性的,方可获得优秀或良好的评价。
获得优秀评价的,至少应满足⑴-⑺中两条、或满足⑻-⒁中条件之一;
获得良好评价的,至少应满足⑴-⒁中条件之一:
⑴ 项目成果参加校级或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
⑵ 项目组报名参加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入围;
⑶ 项目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公开发表;
⑷ 项目成果已申请专利;
⑸ 项目成果参加C类或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⑹ 项目制作的实物、软件、课件等通过专家组(不少于三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不应与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重复)验收;
⑺ 项目设计的作品在校级或以上平台公开展示;
⑻ 项目代表学校参加兄弟院校的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示;
⑼ 项目组参加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⑽ 项目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刊物上发表;
⑾ 项目成果已申请两项或以上专利或者获得一项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
⑿ 项目成果参加B类或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⒀ 项目制作的实物、软件、课件等获得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应用;
⒁ 项目设计的作品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平台公开展示。
3.被验收项目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或擅自改变项目认定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五、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结题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文字叙述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简明扼要。
2.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学院应根据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和专家审阅及现场答辩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结论,答辩形式可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进行。
3.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的项目,校拨经费如有结余,学校将统一收回。
4.项目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需在5月31日前重新提交结题材料,由学院再次组织结题验收。符合结题要求的给予合格的评价,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应终止。
5.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于验收结论为项目终止的项目,将根据《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酌情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经费。
6.完成网上结题工作且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的项目组方可领取项目结项证书。
联系人:周丽萍、卫建金 (教务处) 85913561
达映辰、杨宏华(学生工作处) 85919785
附件:
1.2018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一览表
2.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样表)
3.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表
4.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绩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