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精神,按照《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卓越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课程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为主(不包括导论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
(二)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要求教学经验丰富,学生评教或教学质量位于学院前列,有较强的课程管理能力。未结题的卓越课程负责人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重复申报,课程建设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
(三)课程建设要求
1、教学内容方面:精炼课堂内容,突出重点,精讲多练,增加课外学习训练任务。广泛吸收学科前沿知识,更新教学内容和案例,促进科研反哺教学。
2、教学方法方面:采用小班授课方式,开展小组讨论、合作学习、项目学习,应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慕课教学平台、雨课堂、蓝墨云班课等,开展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微课资源。
3、课外训练方面:精心组织和设计课程实验、社会调查、课程大作业等,鼓励学生参与相关科研、课题、课外科技活动等创新活动。
4、课程考核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考核成绩应由课堂互动、随堂作业、随堂测试、调查报告、期末考试成绩以及相关创新实践成果等组成。
(四)课程立项并开展两轮课堂教学改革后可申请结题,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资源、建设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后授予“江南大学卓越课程”称号。结题后应按照卓越课程建设模式至少延续3年。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卓越课程建设规划,积极推动各专业开展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2门。课程负责人填写《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所在学院组织初审,向教务处择优推荐。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发文公布,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课程建设。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电子版发送至jxk@jiangnan.edu.cn。
联系人:陈路、黄芳 电话:85913563(13563)
附件:
1.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3.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