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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0   阅读次数: 来源:  

各学院:

为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知识面宽、适应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我校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79号)(附件1)精神,现将2017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主修专业无不及格课程,学有余力。

二、基本原则

辅修专业要求跨类修读,跨类指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专业类,同时跨江南大学招生专业大类。每名学生可辅修一个专业。辅修专业单独编班(原则上不少于15人)、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等。

三、申请专业及计划

根据现有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院申请、教务处讨论面向2017级本科生开设辅修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限制报考专业

备注

机械工程

35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机械电子工程

30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设计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30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包装工程

30

轻化工程

工商管理

60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会计学

60

工商管理

金融学

60

高等数学分数要求在85分以上

法学

60

社会工作

日语

30

英语

英语

25

日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3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30

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汉语言文学

30

小学教育(师范)

30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30

小学教育(师范)

制药工程

30

化学工程与工艺

数字媒体技术

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四、申请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416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填写《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419前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报名情况,转交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3、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的志愿、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以及招生人数等,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至善生优先录取;427前,将《拟接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4、学校审批。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公布最终名单。

5、经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若第二学期有学业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辅修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认真阅读《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修读。

2、学生申请前须充分了解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并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确认主修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否满足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报名时填报的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应根据自身修读意愿排名,供相关专业录取时参考。

4、相关辅修专业的教学进程计划,教务处将在网站上适时公布,请辅修专业学生及时关注,并按规定参加课程的修读。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审核、严格程序,做好2017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高鋆,联系电话:85911386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2.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4.拟接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5.辅修专业课程设置

 

   教 务 处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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