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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南大学卓越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7-12-27   阅读次数: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2]9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卓越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卓越课程建设规划,积极推动各专业开展申报。尚未立项卓越课程建设的专业要加紧申报与规划。申报的课程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为主(不包括导论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

(二)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要求教学经验丰富,学生评教或教学质量位于学院前列,有较强的课程管理能力。未结题的卓越课程负责人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重复申报。

(三)卓越课程要求采用小班授课方式,教学班学生人数在30人左右。每门课程的开设班级以1-2个教学班为宜,课程建设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

(四)课程建设要求

1、教学内容先进,能广泛吸收优秀的教学改革成果,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促进科研反哺教学,同时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2、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运用合作学习、小组讨论、项目学习等开放式多元化的教学组织形式。精炼课堂内容,增加课外学习训练任务,课外辅导可由研究生助教协助承担。

3、开展富有特色的实践教学,精心组织和设计课程实验、社会调查、课程大作业等,鼓励学生参与相关科研、课题、课外科技活动等创新活动。

4、采取灵活多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课程考核成绩应由课堂互动、随堂作业、随堂测试、调查报告、期末考试成绩以及相关创新实践成果等组成,具体的课程考核办法应在课前公布。

5、使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慕课教学平台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课堂教学改革。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每个学院可申报1-2门。课程负责人填写《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所在学院组织初审,向教务处择优推荐。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发文公布,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课程建设。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18日前,将《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电子版发送至jxk@jiangnan.edu.cn

联系人:徐丽广、陈路     电话:8591356313563

 

附件:

1.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3.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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