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6〕17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优秀教学奖设“至善教学名师奖”和“至善教学奖”。“至善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不超过5人,奖励金额15万元/人;“至善教学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5万元/人。
二、评选范围
本科教学一线任课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不参评)。已获得“至善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优秀教学奖”评选,已获得“至善教学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至善教学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教学成效、团队协作、持续提高三个方面的主要业绩进行遴选与确定,具体条件参见《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自荐或推荐。教师本人自荐,或由学院(部)、至善教学名师推荐,自荐或推荐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
(二)材料审核。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评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其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推荐人选限额见附件2。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会同人事处、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材料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产生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四)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建议名单报校务会批准后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表彰颁奖。学校于教师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将纸质版《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3)一式十份,《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支撑材料》(附件4)一式三份,《2016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于6月3日10: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同时将申报表(word版)、支撑材料(汇总成PDF版)、汇总表(word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chenlu@jiangnan.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顾国盛 陈 路 联系电话:85913563
附件1: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附件2:2016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报送限额
附件3: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表
附件4: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支撑材料
附件5:2016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