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等文件的审核及编印工作,学校将组织学院进行集中审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选派
请各学院(部)安排3-5名教师参与集中审核。学院派出进行大纲审核的教师必须熟悉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参与过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等文件的制定,建议各学院(部)教学院长、系(部)主任、教学秘书参与本次审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学院(部)派出的教师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行政楼A424)完成审核工作。
集中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 |
9.6 |
9.7 |
9.8 |
9.9 |
9.10 |
9.11 |
上午
8:15-11:15 |
机械、环土 |
纺服、医学院 |
物联网 |
人文、马院 |
商学院 |
设计 |
下午
13:15-16:30 |
法学院、外语、理学院 |
化工 |
物联网 |
食品、体育部 |
药学院、数媒 |
生工 |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教师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除公共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包括外学院开设的非公共课程)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等文件,确保大纲文件中的各项课程信息与培养方案相一致。公共课程由公共课开课学院负责审核。审核人须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
2、请各学院(部)教师自带笔记本电脑。
联系人:朱婧瑶 顾国盛 电话:85913563(13563)
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