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3号)精神,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为高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获得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与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4年以后所取得。 三、评选数量与推荐限额 200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0个,一等奖60个,二等奖120个。本次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8个,且仅限推荐一等奖与二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2,总名额与一等奖名额均不得超额申报。 学校要求每个学院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重点考虑跨学科、跨专业、成果集成性高的项目申报,特别鼓励推荐跨学院的教学成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整合各项教学改革成果,对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月09日前:成果推荐书、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字)及附件材料目录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009年1月16日前: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遴选确定推荐项目。 2009年2月06日前:有关学院根据学校专家意见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完善,全部材料(包括推荐书、成果总结及附件材料等佐证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梁明霞(85913563,82064851,mxliang@jiangnan.edu.cn) 吴宝锁(85913563,13912486139,bswu@jiangnan.edu.cn)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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