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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13   阅读次数: 来源:未知   未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选1次,推荐范围为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推荐条件

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教学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三、推荐要求

1、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底。

3、原则上,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四、推荐限额

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数量1-2个,重点考虑跨学科、跨专业、成果集成性高的项目申报,特别鼓励推荐跨学院、受益面广的教学成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各项教学改革成果,对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评审,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2),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

2、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0份;

3、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封面格式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10份;

4、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纸质版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6,电子版汇总成一个pdf)。

 

请于3月6日16:00前,学院、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电子版发至jxk@jiangnan.edu.cn。

联系人:顾国盛、陈路,联系电话:85913563。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3.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成果汇总表

4.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5.教学成果报告封面格式

6.教学成果附件材料封面格式

  

 

教务处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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